注意!这些行为属于欺诈骗保!
编辑: 中康国际 发布:2020-06-18
什么是欺诈骗保?
医疗保险欺诈骗保,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参加医疗保险、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过程中,故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以挪用或盗用他人的资金以及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行为,可分为五大类情况。
一、定点医疗机构的
违法、违规行为
1.通过虚假宣传、诱导、骗取参保人员就医等行为;
2.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行为;
3.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捏造诊断、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
4.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套取医保基金等不法行为;
5.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
6.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耗材、物品等行为;
7.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8.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反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
9.医疗服务行为和医保基金支付使用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二、定点零售药店的
违法、违规行为
1. 无正当理由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保卡;
2. 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 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 化妆品、 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3. 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虚记、多记药品费用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4. 伪造、涂改处方,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
5. 使用医保卡结算不能支付的费用;
三、参保单位的欺诈骗保行为
1.虚构、隐瞒事实,逃避医疗保障缴费义务或冒领、骗取医疗保障待遇;
2.参保单位的其他骗保行为。
四、参保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1. 将本人社保卡转借他人使用或持他人社保卡冒名就医;
2. 伪造、变造、涂改医疗文书、医疗费用票据等虚假材料骗取医保待遇;
3. 与定点服务机构串通,串换、多记、虚记医保项目费用、空刷社保卡及配购与本人疾病无关药品等;
4. 恶意超量或重复配购同类药品。
5. 倒买倒卖已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等;虚假就医、挂床住院;
6. 参保人员的其他骗保行为。
五、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
欺诈骗保行为
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
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
3.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其他骗保行为。